工廠設立變更登記

新竹會計師推薦

2018

07 May

公司適用盈虧互抵規定,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抵減核定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公司適用盈虧互抵規定,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抵減核定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本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不得列入本年度計算。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本局說明,依據財政部66年3月9日台財稅第31580號函釋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前10年各期虧損者,應將各該期依同法第42條規定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先行抵減各該期之核定虧損後,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本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5年度獲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200萬元,該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虧損為800萬元,另106年度純益額為1,200萬元。依前揭規定,該投資收益仍屬營利事業之收益,為正確計算營利事業之確實虧損金額,於計算虧損扣除金額時,應將該投資收益自核定虧損金額減除後,再行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之規定。故甲公司自106年度純益額中扣除105年度核定虧損時,應將上述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200萬元,自該年度核定虧損800萬元中抵減後,再以其虧損之餘額600萬元,自106年度純益額1,200萬元中扣除。 本局呼籲,公司適用盈虧互抵規定,應將虧損年度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先行抵減核定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以免

2018

04 May

營利事業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費用化之相關規定

營利事業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費用化之相關規定
自97年1月1日起員工分紅費用化制度實施,公司為酬謝員工提供勞務所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財務會計已明確規定應以費用入帳。公司於申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金額以費用列支者,因非屬盈餘分配,已不含營利事業所得稅額,自無所得稅法第66條之4第1項第4款自營利事業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分派董監事職工之紅利所含稅額規定之適用。且因費用化後,已使「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減少,亦不得再適用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6款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之規定。說明,公司得於員工或董監事提供勞務之會計期間,估計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發放之金額,依性質認列於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至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派之金額如有差異,應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2018

04 May

讓與或授權智慧財產權收益之抵減

讓與或授權智慧財產權收益之抵減
為促進創新研發成果之流通及應用,產業創新條例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我國個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在其讓與或授權自行研發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取得之收益範圍內,得就當年度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二百限度內自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中減除說明,前項規定自105年1月1日施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如適用該規定,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就前揭規定及同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擇一適用,當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不得變更。

2018

30 Apr

遺贈稅規劃

遺贈稅規劃
一、贈與土地有2種稅賦: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稅率為20%、30%、40%累進稅率)。二、贈與房屋有2種稅賦:贈與稅、契稅(稅率6%)。三、因遺產繼承而移轉之土地,房屋,不課徵~~~ 土地增值稅、契稅。四、土地依照~~~公告現值,認定贈與 或 遺產價值。 房屋依照~~~評定標準價格,認定贈與 或 遺產價值。 有限公司股權~~~公司資產淨值 乘以 持股比例。 五、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姐 妹、祖父母,和這些親屬配偶的財產,應該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算作被繼承人的財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其價值以被繼承人死亡日的時價為計算標準。六、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 (二)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  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三)扣除額:  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 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此指子女)  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  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初步規劃,1人有配偶加上2個子女,遺產稅 ~~~免稅額1,916 萬。七

2018

26 Apr

營利事業或其分支機構在國外繳納之所得稅,已取得合法納稅憑證者,可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至於在國外設立子公司營業,由子公司繳納之所得稅則不能扣抵

營利事業或其分支機構在國外繳納之所得稅,已取得合法納稅憑證者,可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至於在國外設立子公司營業,由子公司繳納之所得稅則不能扣抵
依據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我國境內者,應就其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來自我國境外之所得,已取得合法納稅憑證者,可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 舉例說明,本局轄區A公司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大陸地區子公司(B公司)之納稅憑證,列報在大陸地區可扣抵稅額440萬元,本局以B公司具獨立法人人格,其在大陸地區申報及繳納之所得稅,並非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之分支機構(如分公司或辦事處等)可扣抵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範疇,否准認列。A公司不服,主張係透過B公司代收代付收取權利金,且該權利金收入已如實納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並取具在大陸地區繳納440萬元所得稅之證明文件,應准予自應納稅額中扣抵云云,申經復查未獲變更,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均遭駁回在案。 提醒,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係指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我國境內者,應就其在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含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境內外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分支機構境內外繳納之所得稅,已取得合法納稅憑證,自總機構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而子公司具獨立法人人格,係另一個別納稅主體,並非上開規定之分支機構,兩者顯有區別。公司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應特別注意,以免被調整補稅。

2018

25 Apr

私立產後護理機構自106年度起應依所得稅法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私立產後護理機構自106年度起應依所得稅法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之私立產後護理機構,請於1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106年營利事業所得稅。員林稽徵所進一步說明,依據財政部106年10月6日台財稅字第10600624960號令核釋:「依護理人員法、同法施行細則及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立之私立產後護理機構,其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者,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所稱營利事業,自106年度起,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請各私立產後護理機構於辦理結算申報時留意相關規定。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2018

22 Apr

報綜合所得稅3類常見錯誤 小心漏報要補稅

報綜合所得稅3類常見錯誤 小心漏報要補稅
一、申報扶養親屬免稅額常見錯誤:納稅義務人可透過申報扶養親屬節稅,也是一般受薪階級最常見的節稅方式。扶養親屬時,一般免稅額為新台幣8萬5000元,扶養年滿70歲的本人、配偶以及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免稅額提高50%,為12萬7500元。不過,會計師表示,常有納稅義務人誤以為申報扶養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如:叔、伯、舅等),免稅額也能提高為1.5倍,因此增列扶養免稅額,但這部分將會被國稅局剔除。另外常見的申報錯誤,則是誤報扶養20歲以上未在學、服役中、待業中,或在補習班補習的有謀生能力子女或兄弟姊妹,或者兄弟姊妹重複申報扶養父母,或申報未同居一家、無實際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二、不動產交易所得常見申報錯誤:此類錯誤常發生於不動產的買賣,其中,買賣預售屋,屬預定不動產的「權利」買賣,非屬不動產產權移轉,與出售成屋的課稅方式不同,應依實際獲利完全歸入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總額辦理結算申報。值得一提的是,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去年上路,改採與個人綜所稅分離課稅。適用新制的不動產交易,賣方必須在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無需併入綜所稅申報。三、扣除額列報常見錯誤:一般民眾常利用的扣除額,包含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等。租屋族與房貸族,則有購屋借款利息支出以及房屋租金支出可列報扣除,但仍須符合相關規定。以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來說

2018

20 Apr

折舊性資產已達耐用年限如何處理

折舊性資產已達耐用年限如何處理
營利事業購置之折舊性資產如果已達耐用年限時,請不要保留於帳上任其閒置,現在告訴您有兩種處理方法可以達到節稅之效果,特舉例詳述如下,以供選擇。情況一:處分後將未折減餘額列為當年度損失假設xx公司於95年1月購置機器設備金額10,000,000元,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該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為9年,依法截至103年12月耐用年限屆滿,如無法繼續使用,將設備處分後,該公司可將其殘值1,000,000元列報為處分年度損失,但有廢料售價之收入者,應將售價作為收益,以免漏報受罰。情況二:續提折舊上項機器倘於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其殘值得自行預估可使用年數並重新估計殘值後,按原提列方式計提折舊。以平均法為例,其續提折舊公式為:(原留殘值-重行估列殘值)÷估計尚可使用年數=折舊延用上例,其預估可再使用4年,重行估列殘值200,000元,則該機器設備每年可再提列折舊200,000元。(1,000,000元-200,000元)÷4=200,000元..........每年再計提折舊費用本則分析:因營利事業之獲利情況不一,在獲利豐厚年度以選擇情況一可達立竿見影之效果,在獲利平穩年度則採情況二,以達按年定額節稅效果,營利事業應自行斟酌採用

2018

18 Apr

違章建築不因繳納房屋稅而為合法房屋

違章建築不因繳納房屋稅而為合法房屋
民眾常誤認為只要繳納房屋稅,違章建築就能成為合法建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常誤認為只要繳納房屋稅,違章建築就能成為合法建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使用執照的違章建築房屋,因建築物已實質存在,便已具備課稅要件,所以違章房屋在未拆除前,亦應課徵房屋稅。而繳納房屋稅僅為納稅義務之履行,無法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地方稅務局指出,房屋所有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其有增建、改建者亦同。此外,民眾辦理繼承過戶時,除了持有建物權狀的房屋需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移轉登記外,請記得未辦保存登記的違章房屋亦應同時向地方稅務局申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變更,以免影響繼承人權益。

2018

17 Apr

試辦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106年度所得資料,自107年4月27日至5月31日開放線上查調!

試辦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106年度所得資料,自107年4月27日至5月31日開放線上查調!
本局表示,為降低企業蒐集各類所得資料之行政成本,財政部於今(107)年賡續試辦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線上查詢106年度所得資料作業,所得人自107年4月27日起至5月31日止,可憑符合規定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辦理查詢。 本局說明,稽徵機關提供所得人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係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契約之受託人依規定於107年1月31日法定申報期限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其他相關憑單資料,有關查詢作業方式說明如附表。 本局提醒,獨資、合夥組織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者,須以106年12月31日完成稅籍登記之負責人所持有憑證為限,如106年度期間有歇業、註銷、廢止或撤銷登記及獨資組織營利事業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者,不適用之。  本局特別強調,本項試辦作業查詢之所得資料,僅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處。  相關作業資訊,可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na.gov.tw)/首頁/分稅導覽/營利事業所得稅-報稅專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2018

16 Apr

網路申報之會計師簽證案件,應如期申報並繳納稅款,相關附件亦應於6月30日前寄送營業所在地國稅局

網路申報之會計師簽證案件,應如期申報並繳納稅款,相關附件亦應於6月30日前寄送營業所在地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不得列入本年度計算,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符合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同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適用盈虧互抵。而所稱「如期申報」,除應於5月底前辦理結算申報並繳納應自行繳納稅款外,以網路辦理之會計師簽證案件之查核簽證報告書及相關附件要在6月30日前寄送營業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該局查核轄區內甲公司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前10年核定虧損本年度扣除額」1,431萬餘元(101年度虧損740萬餘元+102年度虧損691萬餘元),經查甲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於102年5月29日完成網路申報,可是卻在同年8月30日才將查核簽證報告書併同其他申報附件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已逾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作業要點所規定之期限102年6月30日,甲公司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不符合如期申報之規定,依所得稅法規定應視同普通申報案件,無所得稅法盈虧互抵之適用,因此剔除甲公司104年度所列報的「前10年核定虧損本年度扣除額」屬於101年度虧損740萬餘元,並補徵稅款125萬餘元。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列報盈虧互抵扣除時,應注意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以免遭調整補稅。

2018

13 Apr

先以地主名義取得建照後,變更名義由公司出資建屋並取得使用執照者,免徵契稅

先以地主名義取得建照後,變更名義由公司出資建屋並取得使用執照者,免徵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其興建中的建築工程讓與他人繼續建造未完工部分,因而變更起造人名義為受讓人,並以該受讓人為起造人名義取得使用執照者,免徵契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先以地主名義取得建照,並於工程進度為0%時,變更起造人名義為該公司後,由其與營造廠商簽訂工程合約,如經查明全部工程確實由該公司出資興建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有免徵契稅之適用。

2018

12 Apr

調整營所稅稅率結構及調降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適用年度

調整營所稅稅率結構及調降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適用年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之公平合理所得稅制,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07年2月7日經總統公布,將自今(107)年1月1日施行,使全民共享稅制優化效益。  該局說明,本次稅改修正內容之一,涉及到營利事業適用稅率的調整。修法前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與其他國家如日本(最高23.4%)、韓國(最高22%)、中國大陸(25%)、英國(19%)及美國(35%)相較尚屬偏低,為縮小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稅率差距,減少公司藉保留盈餘為高所得股東規避稅負誘因,維持股利發放決策中立性,並落實照顧獲利較低企業的政策,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惟課稅所得額未超過50萬元的營利事業,採分年調整,107年度稅率為18%、108年度稅率為19%,109年度以後始按20%稅率課稅。又為協助籌資不易及中小型新創企業累積未來轉型升級之投資動能,適度減輕須藉保留盈餘累積自有穩定資金的所得稅負,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0%調降為5%。  該局提醒,依所得稅法第126條第3項前段規定,本次稅制改革有關稅率調整,考量營利事業按會計年度計算所得額及未分配盈餘,爰明定自107年度施行,故營利事業於107年5月份辦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與105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仍應分別適用17%與10%稅率,嗣後年度之各該適用稅率並請參閱附表。請營利事業留意相關規定

2018

10 Apr

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以已實現者為限;如被投資之事業發生虧損,惟當年度原出資額並未折減者,仍然不屬於可以列報損失的範圍

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以已實現者為限;如被投資之事業發生虧損,惟當年度原出資額並未折減者,仍然不屬於可以列報損失的範圍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以下簡稱查核準則)第99條規定,投資損失須已實現,且原出資額確實有發生折減的情形才可認列。 舉例說明,轄內A公司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投資損失2千萬元,經查核該投資損失係A公司透過被投資事業B公司,由B公司再轉投資之C公司辦理清算所發生之虧損,係屬C公司清算而發生投資損失,非A公司直接投資事業(B公司)辦理清算所發生之虧損,B公司帳上雖已載明虧損,惟B公司尚未依法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或清算程序,依查核準則第99條規定,A公司投資損失尚未實現,當年度不得列報投資損失,予以剔除。A公司申請復查,主張C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清算申報案件,已於103年4月間經本局核定,該公司按持股比列報投資損失,應准予認定云云,案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提醒,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以已實現者為限,也就是被投資事業必須發生虧損,並且依法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合併、破產或清算程序,同時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如減資核准函、法院裁定重整、破產終結及清算完結等資料),才符合列報投資損失之規定。

2018

10 Apr

權利金收入於確定應收時入帳

權利金收入於確定應收時入帳
營利事業因簽訂專利權授權合約,並取得權利金收入,即應併計該取得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尚不得因事後遭違約求償而免除應申報之義務。 舉例說明,轄內A公司與B公司簽訂專利權授權合約,並依合約於101年度取得權利金收入2,000,000元,經查核發現A公司漏未申報,遭核定補稅並處罰鍰。A公司申請復查,主張於101年度雖取得B公司2,000,000元的專利授權金,惟B公司102年度提起違約金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嗣105年度民事判決確定A公司應賠償B公司2,000,000元,A公司整體以觀實無所得。經本局依合約書內容,以該專利權權利金係於設廠完畢開始投入生產後7日內即須給付,且明訂該權利金A公司不予退還,即該專利權權利金收入,不因事後發生之事由,影響B公司給付義務。又A公司於101年8月1日既已全數收迄B公司給付之權利金2,000,000元,該權利金為A公司101年度「已確定之收益」,A公司應依規定列報101年度之營業收入,案經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特別提醒,依所得稅法及商業會計法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應採權責發生制作為會計處理及申報「各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基礎,所謂權責發生制,係指收入於確定應收時,即應入帳。

2018

09 Apr

營利事業出售股票交易所得應核實申報所得基本稅額,以免受罰

營利事業出售股票交易所得應核實申報所得基本稅額,以免受罰
營利事業出售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雖然停徵所得稅,惟必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說明,查核案件發現受調查營利事業A公司105年間出售某未上櫃公司股票,證券交易所得達3,900餘萬元,A公司漏未申報基本所得額,經查獲後核算應補徵基本稅額400餘萬元,並處以2倍以下罰鍰。本局提醒,營利事業出售股票交易所得應核實申報所得基本稅額,如往年有短漏者,在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或經人檢舉前,應儘速向稅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免予處罰。

2018

08 Apr

贈與有價證券非屬買賣行為,依法不必繳納證券交易稅

贈與有價證券非屬買賣行為,依法不必繳納證券交易稅
贈與有價證券非屬買賣行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不必繳納證券交易稅,但贈與人應依法向本局申報贈與稅,並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始得辦理有價證券過戶。 說明,買賣有價證券時,始需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課徵證券交易稅,納稅義務人究應報繳證券交易稅或贈與稅,需依法律行為事實認定,不得任意選擇稅目申報繳納。例如:以股票贈與他人時,應依法申報贈與稅,千萬不可因證券交易稅之稅率較低,而自行選擇報繳證券交易稅,否則經查獲涉及違章漏稅者,仍需補稅受罰。 特別提醒證券買受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證券交易稅係向出賣有價證券人課徵,由買受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代徵稅款,並於代徵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惟實務上常有因贈與有價證券,卻誤繳證券交易稅,嗣後再申請退稅之情事,因此,為避免買賣雙方爭議,如欲申請退稅時,應由買賣雙方共同檢具申請書等資料,向繳款書所載代徵人地址之所屬本局提出申請退稅。

2018

02 Apr

遺產中之農業用地減免遺產稅之規定如何?

遺產中之農業用地減免遺產稅之規定如何?
1.遺產中的農業用地和地上的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續作農業使用,可以扣除土地和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免列入課稅。但是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就要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須追繳遺產稅。2.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不論其為何時變更,經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得分別檢具由都市計畫及農業主管機關所出具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適用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1)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者。(2)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於公告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未依變更後之計畫用途申請建築使用者。3.免徵遺產稅的農業用地,於列管5年內經初次查獲承受人未將該農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其情形如果是承受人將該農地移轉,國稅局會限期令承受人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未於期限內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作農業使用,才會追繳遺產稅。4.免徵遺產稅的單筆農業用地,於5年列管期間內,如經繼承人辦理分別共有登記而部分繼承人移

2018

29 Mar

登記經營網路拍賣之房屋如何課稅?

登記經營網路拍賣之房屋如何課稅?
原供住家使用房屋,做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登記場所,但實際交易均在網路交易平台完成者,該屋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進一步說明,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應以房屋實際供住家使用為前提,假使營業登記場所另有供辦公使用或堆置拍賣相關之營業貨品,便不屬於住家用之範圍,房屋稅之課徵標準應與實體商店相同,依其實際使用部分改課營業用稅率。

2018

28 Mar

合法工廠用地可申請按10 ‰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合法工廠用地可申請按10 ‰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一般土地的地價稅採累進稅率課徵,稅率從10 ‰到55‰,而工業用地特別稅率則固定為10 ‰,不累進課徵。工業區土地如供合法工廠使用,可申請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只要在當年度9月22日前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並經核准,當年度即可適用,逾期申請則自次年期才能開始適用,經核准而未變更使用者,免逐年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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