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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


第1類到第3類投保單位負擔及被保險人、眷屬自付保險費的計算公式及釋例

● 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最新110.01.01更新)
 
● 第1類到第3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保險費的計算公式及釋例:
 
自付保險費計算因子:
(1)投保金額:請參照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
(2)保險費率: 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17%。
(3)負擔比率:請參照保險對象保險費負擔比率一覽表。 
(4)眷屬人數:超過三口的以三口計算。
 
自付保險費計算公式: 投保金額*保險費率(5.17%)* 負擔比率(積數先四捨五入)* (本人+眷屬人數)
 
自付保險費計算釋例:
(1) 有一定雇主的勞工(或公教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或志願役軍人),依其薪資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另有眷屬二口,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
 
53,000 *5.17%* 30% * (1+2)= 2,466元 
 
若無眷屬,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822元。
 
(2)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的工會會員,依其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最低不得低於22,800元,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另有眷屬二口,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
 
53,000元* 5.17% * 60% * (1+2)= 4,932元。 
 
若無眷屬,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1,644元。
 
(3) 雇主、苗栗設立公司
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依其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如果投保金額是57,800元,另有眷屬一口,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 

57,800元 *5.17% *100% *(1+1)= 5,977元
 
若無眷屬,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2,988元。 
 
● 第1類到第3類投保單位負擔的計算公式及釋例:
 
投保單位負擔保險費計算因子:
(1) 投保金額: 請參照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
(2) 保險費率: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17%。
(3) 負擔比率: 請參照保險費負擔比率一覽表。
(4) 平均眷口數:0.61人。
投保單位負擔保險費計算公式:投保金額*保險費率(5.17%)* 負擔比率* (1+平均眷口數) (積數四捨五入)
 
投保單位負擔保險費計算釋例:
(1) 公務人員、公職人員、志願役軍人等投保單位,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每月投保單位應負擔的保險費是:
 
53,000 *5.17%* 70% * (1+0.58)= 3,031元
 
(2) 私立學校教職員投保單位,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每月投保單位應負擔的保險費是: 
 
53,000 *5.17%* 35% * (1+0.58)= 1,515元
 
(3)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投保單位,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每月投保單位應負擔的保險費是:
 
53,000元* 5.17% * 60% * (1+0.58)= 2,598元。
 
(4) 雇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職業工會、農會、漁會及水利會等會員之投保單位,因投保單位負擔比率為0%,故無負擔保險費。

健保費負擔連結表: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5581FA007B6177B7&topn=3185A4DF68749BA9&upn=BD91948631E3736A

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
● 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最新110.01.01更新)
● 民眾如有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由扣費單位按費率2.11%就源扣取並繳納補充保險費。
● 公式:計費所得或收入 ×費率2.11%
● 計算個人補充保險費的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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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特殊境遇家庭及符合本法第一百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單次領取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者,始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健保常見相關問題 :
被保險人及眷屬分那六類?各應在那裡辦理投保手續?
  1. 全民健保之保險對象,包含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2. 被保險人分為6種類別及其所屬的投保單位,規定如下列表格。保險對象要按照自己的投保身分和資格,在自己所屬的投保單位辦理投保手續。具有被保險人身分(例如有工作或參加職業工會),就不可用眷屬的身分投保。眷屬要跟著被保險人一起投保,假如被保險人換工作,眷屬也要跟著換投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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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六類保險對象(地區人口或榮民)亦可選擇下列方式辦理加保:
(1)本人攜帶身分證件或委託親友攜帶本人及受託親友的身分證件、印章到本署各地分區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或各縣市聯絡辦公室辦理。
(2)如使用的電腦裝有讀卡機時,可以透過本署網站的「一般民眾/網路申辦及查詢/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需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或健保快易通APP的「行動櫃檯」辦理。
(3)自行下載「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填妥後,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郵寄到本署轄區業務組辦理。
附件及網站連結
 

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工作者,應以何種身分參加健保?

如同時具有專任工作與兼職工作者,應以專任職務之工作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第一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
第二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三類被保險人,
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
同一類具有二種以上被保險人資格者,應以主要工作之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主要工作之認定,應以被保險人日常實際從事有酬工作時間之長短為認定標準,如工作時長短相同時,以收入多寡認定。

在學的工讀生,應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1)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的被保險人或眷屬,都應該以適當身分參加本保險。如果是利用寒暑假從事未逾三個月之短期性工作,且未喪失原有之投保資格者,為避免時常移轉投保單位之不便,全民健保允許仍以原保險身分(例如是父母之眷屬)繼續投保。
(2)在學的工讀生,得比照「部分工時認定原則」之規定,視其每週工作時數、到職狀況,在工讀機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每個工作日到工者,無論每日工作時數若干,均視為輪派定時到工之勞工,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週工作時數滿十二小時以上(含十二小時),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
(3)在學的工讀生,如在二個以上機構工作時,以其主要工讀機構為投保單位。

成立投保單位之申辦

(一)網路申請
1、公司、行號可透過「公司(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線上同時申請公司(商業)設立登記及成立健保投保單位,並可辦理第1次人員投保手續。尚未僱用員工者,無法利用網路線上申請。
2、透過該網站申請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後,由經濟部直接將核准資料傳輸至健保署,申請人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工作天數縮短為1日,且案件處理情形可直接於該網站查詢。
3、投保單位成立後,日後如欲線上辦理人員投退保、各項異動及查詢作業,應持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申請「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註冊後辦理。(連結: 全民健康保險署 路徑: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
(二)書面申請
申報成立投保單位時,應填「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及「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各一份,除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農田水利會及公營事業外,其他單位均應檢附下列相關證件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送交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投保手續︰
相關證件:
  1. 工廠應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2. 礦廠應檢附礦廠登記證。
  3. 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應檢附登記證書。
  4. 交通事業應檢附運輸業許可證或有關證明文件。
  5. 民營公用事業應檢附事業執照或有關證明文件。
  6. 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7. 私立學校、新聞事業、文化事業、公益事業、合作事業、農業、漁業各業人民團體應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
  8.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所定之雇主,應檢附僱用契約書或證明文件。
  9. 第一款至前款以外的單位,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登記證明文件。
  10. 具有專技人員執業資格者應檢附資料(102.07.24新增).pdf
※新事業體書面申請成立健保投保單位之時程約需5個工作天,如有疑問請逕洽所屬各分區業務組諮詢。 ※雇主、自營業主及專門技術執業人員,除自行舉證申報投保金額者外,應按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如所得未達最高一級欲申請調降者,請詳見本署投保金額申報與調整之相關規定 (連結:投保金額申報與調整 路徑:投保單位/投保異動與申辦/投保金額申報與調整)

大陸配偶來臺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嗎?

依現行健保法規定,大陸配偶持有團聚、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事由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滿六個月起,應一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但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不受在臺居住滿六個月之限制,自受僱之日起在工作單位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所稱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指連續在臺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六個月。

各類保險對象保險費的負擔比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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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健保相關問題,健保業務懶人包 
健保局網頁

https://www.nh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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