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設立變更登記

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3/19止 業者儘速送件申辦

2022-02-16

【記者吳瑞興/嘉義縣報導】屬於農業縣的嘉義縣,建設在農地上的傳統工廠頗多,因應中央全面納管的政策,縣政府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於111年3月19日即將截止,嘉義縣政府於109年3月20日起積極輔導轄內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並於農曆年前針對確定或疑似未登記工廠全面發文通知,希望配合中央共同達成「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目標,請尚未申請納管業者於期限前盡速納管,屆期未申請者,將配合經濟部政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逕為斷水電,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心態,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經濟部於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經行政院訂自109年3月20日施行,凡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者,在原臨時登記事項範圍內,於施行日起2年內(111年3月19日前)換發特定工廠登記。

另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即105年5月19日以前),於施行日起2年內申請納管,並於施行日起3年內提工廠改善計畫(包括環保、消防、水利、水保、衛生等),改善計畫經核定後2年內完成改善,施行日起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經濟發展處表示,於108年清查轄內未登記工廠,包含經縣府列管或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總計約有998家,目前申請納管案件約481件,臨登轉特登163件,目前尚有約近400家尚未申請納管,縣府再次呼籲業者於3月19日前應盡速提送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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