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設立變更登記

房屋贈與配偶,仍應報繳契稅

2018-05-24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凡是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依前述規定,除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外,並無配偶間贈與房屋得免徵之規定,故配偶間相互贈與房屋,仍應依規定報繳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贈與契稅,應由受贈人估價立契,申報納稅,而其稅額之計算為房屋契價的6%。稅務局提醒民眾,在出售不動產時,務必留意各稅法之相關規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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