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西南氣流影響,各地有較大雨勢,可能造成災害損失,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將依查得資料主動現場勘查輔導租稅減免外,並提醒市民朋友如因天災致土地、房屋、或車輛受損,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
地方稅 |
損害情形 |
申請期限 |
房屋稅 |
毀損3成以上、居住的房屋淹水符合減免規定 |
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 |
地價稅 |
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致無法使用之土地 |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
使用牌照稅 |
無法使用或需修復始能使用,並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 |
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 |
娛樂稅 |
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者 |
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 |
如果您在本市的房屋、土地或汽機車符合上開地方稅減免標準,請於規定期限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