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設立變更登記

廠房轉租他人不適用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

2018-03-02
取得合法登記的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的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按營

業用稅率減半徵收,惟廠房如已轉租,就不符合規定,應恢復按營業用稅率全額核課。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所謂合法登記的自有工廠,係指工廠如為公司或法人組織者,其房屋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工廠為合夥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合夥事業所有,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營業負責人所有;工廠如為獨資者,房屋應為工廠營業負責人本身所有。此外,適用範圍則包括從事生產所必需的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至於辦公室、守衛室、餐廳則不包括在內。所以廠房已轉租,雖仍作工廠使用,因已不符前揭要件,應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以免經查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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